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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条约 1858年

不平等条约签约方清朝 × 英国、法国、美国、俄国

签订地天津

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,清朝分别与英、法、美、俄四国签订的一系列条约。进一步开放口岸、允许外国公使驻京、赔偿巨款,是继《南京条约》后又一重大丧权辱国条约。

历史背景

  • 1856年10月 英国以"亚罗号事件"为借口,炮轰广州,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
  • 1857年12月 英法联军攻陷广州,两广总督叶名琛被俘
  • 1858年5月 英法联军北上,攻陷大沽炮台,兵临天津城下
  • 1858年6月 清廷被迫与俄、美、英、法分别签署《天津条约》
  • 1859年6月 清军在大沽口击退英法联军,战事再起
  • 1860年10月 英法联军攻入北京,火烧圆明园,签署《北京条约》作为补充

主要条款

1

外国公使驻京

允许英、法、美、俄等国公使常驻北京,清朝皇帝必须以平等礼节接见外国使节。

2

增开通商口岸

增开牛庄、登州、台湾(台南)、淡水、潮州、琼州、汉口、九江、南京、镇江等十处口岸。

3

外国人可游历内地

外国人持护照可在中国内地自由游历、经商、传教,清朝丧失对外国人在华活动的管控权。

4

赔款

赔偿英国白银400万两、法国200万两;另赔商欠200万两。

5

内河航行权

外国船只可在长江等内河自由航行,中国内河主权遭到严重侵犯。

6

鸦片合法化

鸦片以"洋药"名义合法进口,对中国社会造成长达数十年的严重危害。

历史影响

⚖️
外交主权

外国公使常驻北京,传统朝贡体系彻底崩溃,清廷被迫按西方国际法体系处理外交事务。

💰
市场开放

内河航行权和通商口岸大幅扩张,中国内地市场向西方全面敞开,民族工商业受到严重冲击。

🗺️
内地主权

外国人游历内地权利使清朝对内地的实际管控能力大幅削弱,列强势力渗入全国。

📚
传教权利

外国传教士可在全国传教,西方宗教、文化迅速渗入中国社会,也引发了后来一系列教案冲突。

⚔️
内河防线

内河航行权被授予列强,中国内河成为外国炮舰纵横之地,国家安全受到极大威胁。

历史评价

这次战争不是对中国的惩罚,而是英法为了扩大对华贸易权利而进行的侵略战争,《天津条约》是这一侵略政策的直接产物。— 恩格斯
《天津条约》标志着西方列强通过条约体系对中国的控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——从沿海到内地,从贸易到政治,全方位渗透。— 费正清(美国历史学家)
天津条约的签订,使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,外国势力从通商口岸蔓延到中国内地,中华民族的危机更加深重。— 胡绳(历史学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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